漫游费:满足于每周被强奸一次是一种悲哀

作者:邓璟2008-01-2123:56:21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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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竞争趋向充分,价格就趋向合理;竞争越充分,价格就越合理,这是市场经济的要义所在。在漫游费问题上,最关键还是要从解决现有运营商数量太少的体制性问题入手,减少行政干预、引入更多竞争者,通过加快移动通信的市场化改革来还原市场经济本色,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价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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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老板,用我的吧!”某幅漫画中的员工拿出随身携带的“固定电话”,对不敢打漫游电话的老板说。民众对移动电话收取高漫游费的不满,由此可见一斑。
  
  由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组织召开的“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”听证会,今日(1月22日)将在北京举行。参与制定此次漫游费听证方案的专家、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近日对两套方案进行了解读,而听证会代表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则直言“弄懂两套方案需要一定的智力”。
  
  有人希望这次听证会能促成合理的漫游费,笔者恰好相反,认为那只能是乌托邦。
  
  假如民众满足于移动电话运营商迫于舆论压力所作的细微让步,在绳头小利面前就丧失了继续抗争维权的方向和动力,不啻于一种悲哀。举个通俗的例子,一个受害者被人每天强暴一次,她的抗争目标应该是将强奸犯绳之以法、永绝后患,而绝不是奢求强奸犯改为“每周强暴一次”。
  
  对强奸犯来说,消灭他们的最合理途径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;而对不合理的漫游费来说,回归合理的最主要途径是受行政干预最少的充分竞争市场。
  
  国人反对高漫游费时,常拿美国“漫游长途都不收费”当典型反例,但是很少有人去探究背后的原因。美国之所以不收漫游费长途费,不是他们的运营商大发慈悲照顾消费者,而是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他们必须这样做:美国有7-8个全国性的大型移动运营商,每个州又少则有几十个、多则上百个小型移动运营商。
  
  事实上,不仅美国如此,在有8000万人口的德国,移动运营商至少有6个;就算是近在咫尺、总人口约700万的中国香港,移动运营商数量也比内地仅有的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两个要多。


  运营商数量多的好处显而易见: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权利得到了最充分保障。他们无需为类似“每天被强奸一次”还是“每周被强奸一次”的问题费脑筋;他们也无需“有一定的智力”,就能舒畅地享用移动通信服务。
  
  一个常识有必要重申:在涉及价格的方方面面,行政力量永远不比市场力量管用,任何商品(服务)的合理价格,追根溯源之后必定来自竞争越来越充分、越来越激烈的市场。今日进行的“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”听证会,充其量是给漫游费上限降低了“天花板”,不能直接决定漫游费的收费标准,更不能实现漫游费的合理。就算听证会结束后,国家发改委怀着善意降低漫游费上限,也充其量是用行政手段干预价格的一种体现,治标不治本。
  
  竞争趋向充分,价格就趋向合理;竞争越充分,价格就越合理,这是市场经济的要义所在。在漫游费问题上,最关键还是要从解决现有运营商数量太少的体制性问题入手,减少行政干预、引入更多竞争者,通过加快移动通信的市场化改革来还原市场经济本色,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价格。

本文作者:邓璟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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